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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明确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相关事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又对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金具体事项作了详细规定。本次课程结合上述两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大家在使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金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希望能对大家的实务操作带来帮助。



讲师介绍

高级讲师 刘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先后在流通,制造,房地产,软件开发等行业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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