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程内容为《土地增值税系列课精讲之收入篇》,分为上下节两个课时,本节课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及其他诸如《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等最新地方法规政策按问题进行归类总结。
1.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情形
2.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情形
3.销售合同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