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课程是一个系列课程,主要针对合伙企业有关涉税疑难问题展开。在日常工作中,大家对公司制企业的研究是比较深入的,但是,对于合伙制企业的涉税问题,关注的就比较少了。但是,合伙制企业自身具有“穿透”征税的特点,对于避免双重征税,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有这良好的效果。所以,受到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本次课程咱们从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说起,通过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架构,使大家明白如何即避免双重征税又规避无限连带责任和合伙制企业的计税规则。
1.合伙人律师的办案费用
2.雇员律师的办案费用
3.挂靠律师的办案费用
4.律师以自己名义聘请助手协助其工作的人员如何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5.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6.合伙人律师的个人所得税能否核定征收?
7.可以核定征收的情况
8.提示
9.课程回顾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