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
由于本次修订版新收入准则与原收入准则相比,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同时准则很多内容系外文直译,不符合中国人语言表达习惯,因此,理解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财政部针对不同性质的公司,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比如针对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确保新收入准则得到平稳有效实施,随着强制实施时间的逼近,对新收入准则的灵活运用就显得更为重要。
新收入准则最核算的变化就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面”,现行准则主要采用“风险报酬模型”,并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即“控制权模型”,从而对诸多行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产生重大影响,比如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业等。
新收入准则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算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基于该核算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本专题主要围绕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五步法”模型在实务中的运用进行展开,由于本专题涉及的新收入准则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们会重点从准则解读入手,并通过对大量的上市公司实务案例的深入剖析,强化对准则相关内容的理解,以实现在实务中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的目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专题内容深而多,因此,该专题将分期分次陆续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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